摘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开始整顿、恢复和发展。文章从国家高等教育相关政策分析切入,依次回顾了我国1977年至2012年间的高等工程教育发展历程,围绕产业需求和政策导向,着重阐述了我国在工科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专业规模、层次结构及其变化,高校在工科专业、学科的发展与科研工作之间的关系,也关注了典型高校的实践等。文章分为上下篇,上篇时间范围从1977年至1997年,以1985年为界将之分为中国高等工程教育的恢复期(1977—1984)与改革发展期(1985—1997)。在恢复期,工科人才培养的专业结构和层次、规格、学制等得到初步调整,工科院校数量和工科学生人数显著增加,科类结构逐步优化,重工业与新兴工科专业的比例调整明显,为后续培养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在改革发展期,国家进一步深化了高等工程教育的改革,开展了大规模的专业调整与专业学位建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教学与科研的结合更为紧密,并实施了工程教育专业评估和认证工作。改革、调整与发展成为这一时期的主旋律,为我国高等工程教育在新世纪的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下篇的时间范围从1998年至2012年,是中国高等工程教育的跨越发展期。在这一时期,我国全面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专业结构趋向合理,教师队伍规模相对稳定;开展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并逐步推进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高等工程教育的规模迅速扩大,奠定了大国工程教育基础。整体来看,通过一系列政策与措施的实施,我国工科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完善,工科教育质量显著提升,为国家的工业化、现代化进程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关键词:中国高等工程教育;工程教育史;专业结构调整;工科人才培养
一、引言
工程教育日益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柱和基石,在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至2012年,我国工程教育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在规模上跃居世界前列,成为名副其实的工程教育大国;在结构上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类型、学科门类基本齐全的人才培养体系,满足社会对工程科技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高校工程科技事业取得巨大成就,涌现的一大批标志性重大工程科技成果,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
自1977年至2012年,改革与发展成为这36年来我国高等工程教育的时代印记。与国家改革开放的发展历程相呼应,这一过程可以概括为 “发展之路”。回顾和梳理其重点事件,梳理我国在工科人才培养专业规模、层次结构、专业设置、学科发展、科研工作和教师工作内容等方面的变化,有助于我们理解当前工程教育状况的来龙去脉。
这36年的“发展之路”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1977—1984年(8年),1985—1997年(13年)和1998—2012 年(15年)。这里将之依次命名为“恢复期”“改革发展期”和“跨越发展期”。接下来我们将对每一历史阶段的高等工程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高等工程教育恢复期(1977—1984)的改革与实践
1977年冬恢复高考至1984年,我国高等教育处于恢复型发展时期。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改革开放以及高等教育的发展任务之后,1982年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邓小平同志提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的宏伟目标、纲领[1],揭开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序幕。中共十二大提出将教育和科学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2],把教育和科技列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三大战略重点之一,这是党和国家在经济建设指导思想上的一个重大转变,明确了教育和科技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在教育战线治理整顿工作完成之后,1983年国庆节前夕,邓小平同志为景山学校题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为了完成如上所述的战略重点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我国教育行政部门对工科人才培养的专业规模、层次结构等进行了相应调整。
(一)恢复期的总体情况
在这一时期,高等院校总数从404所增加到902所,增加了498所。其中高等工科院校增加了100所,增量占高等院校增量的约20.1%;在校学生人数从62.5万余人增加到约139.6万人,增加了近77.1万人;工科学生增加了近27.1万人,增量占在校学生增量的比重超过35.1%。这一时期,高等教育及高等工程教育规模迅速扩展(如表1所示)。同时我国工科院校所占比例逐年减小,说明我国高等学校科类结构不合理的情况有所改善。工科学生数占比维持在1/3左右,说明我国始终重视工科人才的培养,高等工程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中之重。
1978年以后,我国高等工程教育对工科内部专业比例进行了调整。如地质、矿业、冶金、机械等重工业专业学生所占比重较1977年有所减少,无线电技术和电子学、轻工业、土木建筑工程、运输等专业学生所占比重较1977年有明显提升(如表2所示),表明我国对工科专业内部比例结构调整有一定的成效。
表1 普通高等学校及工科院校学校数与学生数
表2 普通高等学校工科分类学生的比重
其中,1978年到1981年,工科学生中本科生比重逐年上升,从约68.91%变为约91.14%,增加了22.23个百分点;专科生比重逐年下降,从约29.68%到约7.38%,减少了22.3个百分点。1982年到1984年,工科学生中本科生比重开始逐年下降,从约91.14%变为约80.65%,减少了10.49个百分点;专科生比重开始逐年上升,从约7.38%变为约15.09%,增加了约7.71个百分点。工科研究生比重除1981年外,逐年上升,1984年较1978年,增加了约2.85个百分点。具体见表3。
表3 普通高等院校工科本专科生、研究生学生数及比例
(二)中国高等工程教育改革的关键举措
1.层次、规格和学制调整
1977年高考招生制度恢复之后,高等工程教育主要是本科生教育,专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还不完善。因此,国家对高等工程教育的层次、规格和学制进行了调整。198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正式确立了学士、硕士和博士三个层次的学位制度。
1983年,教育部部属高等工业学校教育研究协作组(成立于1982年)召开了《高等工程教育层次、规格和学制的研究》专题研究会,探讨了确定高等工程教育的层次、规格、学制的原则,提出了划分为四个层次的基本看法,初步拟订了相应的基本培养规格和学习年限。[3]与会专家通过了确定此次高等工程教育层次、规格和学制应遵循的原则:1)从中国的实际出发,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2)与我国的国力相适应,讲究教育投资的经济效益。3)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人才培养的规律。4)各个层次之间既有明确的界限,又能互相衔接。高等工程教育层次、规格和学制的结构,既涉及高等教育与社会的外部联系,又与其内部各层次之间的关系有关。原则的拟定体现了应用系统工程方法、采用整体和动态的观点,将整个高等工程教育置于社会这个更大的系统中来观察,以求获得全局上的最优化。[4]
1984年4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高等工程教育层次、规格和学习年限调整改革问题的几点意见》,确定了高等工程教育分为专科、本科、硕士和博士四层次培养人才的合理性。该意见指出: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工程师,不仅要适应我国建设需要,而且要有国际适应性;本科层次的工程教育要使学生获得工程师的基本训练;专科层次的人才培养目标则是培养高级工程技术应用人才。本科学习年限为4年和5年,以4年为主,专科学习年限为2年和3年并存。[5]
2.专业结构调整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工程教育侧重于向重工业和军事工业发展输送人才,这导致工程教育结构和比例失调,主要表现在三方面:1)学科比例失调,工科与政法、经济等科类之间比例失调;2)工科内部专业结构和比例失调,重工业和军事工业科类所占比重较大;3)存在专业划分过细、口径过窄,名目和布局不尽合理等问题。因此,考虑到工程教育无法满足改革开放阶段推进工业现代化建设的需求,同时在改革开放后,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有计划地引入市场机制等举措实施,工科学生逐渐面临着个人择业及终身学习等问题,工程教育专业结构与培养方式亟待调整。
专业结构调整分为学科之间专业比例调整和工科内部专业调整两部分。1978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和改造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新时期专业设置与改造的原则。1982年11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报告指出:“要调整高等院校的专业设置,改进教学方法。过去的专业划分过细,学生知识面狭窄,不能适应各项建设工作和继续深造的需求,对毕业后的就业和转移工作领域也往往造成困难,这种状况必须加以改变。”[6]1983年,教育部部属高等工业学校教育研究协作组组织了《高等工程教育中专业的划分、设置和调整原则的研究》专题研讨会,提出“遵循现代化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规律的专业划分原则,拓宽专业口径”。[7]1984年7月教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高等学校工科本科专业目录》,将工科专业从664种调整为255种,减少了409种,使专业名称和专业内涵得到整理和规范。[8]2
(三)中国高等工程教育恢复期的具体实践
1.高校工科人才培养
(1)高校工科教师发展
1977年7月,邓小平同志在与方毅、刘西尧谈教育工作时指出“要抓一批重点大学。重点大学既是办教育的中心,又是办科研的中心”。[9]重点大学要成为“两个中心”,则需要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既能够保证教学,又能够从事科研。为引导和激励高校教师的教学与科研,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举措。当时实施的若干具体措施包括:“举办多种形式的教学进修班;恢复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接受进修教师的工作;选派教师出国进修及聘请外国教师来华讲学;积极开展校际之间师资交流;充分发挥学有专长教师在教师培养提高中的作用;重视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制定培养提高师资工作规划;加强领导、开展高校师资培养提高工作的交流活动。”[10]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利于提高教师教学的质量,从而达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
(2)工程类型硕士生的培养
1984年11月,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十一所高等工科院校在西安召开了工程类型硕士生培养研讨会,座谈讨论了培养工程类型硕士生的有关问题,并向教育部提交了《培养工程类型硕士生的建议》。1984年底,教育部研究生司转发该建议,并在部分高等工科院校开展培养工程类型硕士生的试点工作,开始进行工程类型硕士生培养的探索。
此时,我国研究生教育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各条战线输送了大批骨干人才。但研究生毕业后大都被分配到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工业企业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仍旧青黄不接、后继乏人。工程类型硕士生的培养体现了我国工科研究生教育指导思想上的一个重要转变:在培养“学术型”研究生的同时,大力培养“工程型”硕士生,为产业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工程技术人才。在要求这类硕士生系统掌握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同时,强调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应用研究和开发新技术的能力。
2.高校科研工作与科技人才培养
1977年的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上,邓小平同志提出“高等院校,特别是重点高等院校,应该是科研的一个重要方面军”,“重点大学都要逐步加重科研的分量,逐步增加承担科研的任务”,[11]53强调了高校在科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1978年3月,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阐述了三个问题[11]86-100:对科学是生产力的认识问题,关于建设宏大的又红又专的科学技术队伍的问题,以及科学技术部门中怎样实现党委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邓小平同志的讲话肯定了科学技术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地位,明确了高等院校培养科技人才的重要性及如何实施党委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拉开了我国高考恢复后工程教育改革发展的序幕。[12]17同时,这也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第一次把工程教育(“培养科学技术专家”)与“世界一流水平”联系在一起。
1979年1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会议在北京召开。1982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该基金用于择优支持国内的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研究中的基础性工作,1982年到1983年,80%以上的基金资助为高等学校获得。1982年4月至5月,教育部在北京举办部属高校科技成果展览。1984年10月和1985年1月,教育部科技司分别召开会议,落实专利申请工作。
1977年以后,我国高校在中央科技政策的支持下,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取得了不少科研成果,并在生产中推广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例如,华中工学院的许多毕业设计题目结合了科研和生产实际。其中,无线电技术专业为某无线电元件厂解决了石英晶体振荡器频率稳定度的问题,使频稳指标提升了5倍,达到国内较好水平。
据统计[13]:1982年部属高等学校完成可用于经济建设、有推广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466项,在生产中推广应用349项;1983年部属高等学校完成可用于经济建设、有推广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733项,在生产中推广应用471项;1983年教育部汇编《单项年经济效益达百万元以上九十例》科技成果,这些项目的年经济效益达5亿元以上。1985年5月,教育部组织高等院校参加技术成果交易会,签订合同520项,达成交易额9630万元。
3.典型高校的工程教育实践
这一时期许多院校也进行了工程教育改革实践。华中工学院针对性分析高考后招收的第一届学生的总体特点,决定以“加强理论,提高起点,反映现代,培养适应性好的、宽口径专业科技人才”为总体思路进行工科专业改革,学生在基础课方面得到良好训练,但实践动手能力较“文化大革命”前降低。清华大学在专业体系上,由多科性工业大学逐步向“以工科为主,包括理科、管理学科和部分文科的综合性大学”转变;在教学目的上,由侧重于知识的传授向同时注重能力培养转变;在人才培养模式上,由统一模式向全面因材施教转变。上海交通大学下放规划权力,制定投资计划,明确发展方向,筹建新专业如管理科学类,制定“一个主讲、二个法规、三个质量关、四个环节和五项制度”,提高教学质量。1978年教育部提出在有条件的高校可以试行学分制。部分综合性大学和理工科院校率先探索学分制。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在相关专业展开试点探索[14]。如浙江大学于1978年10月13日发布《关于试行学分制的通知》,安排主学与兼学,设置校定必修课、系定必修课与选修课(选修课分为限制性选修课与选修课)。①
这一时期的高等工程教育改革举措和实践可以总结为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根据国家发展的需要,进行学科和专业调整;第二,更新教学内容,调整教学方式,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第三,加强教学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第四,试点学分制,开启工程教育教学资源调整和学生个性化培养的初步探索。
三、高等工程教育改革发展期(1985—1997)的改革与实践
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系统地提出和阐明了教育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是全面进行教育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该决定的颁布拉开了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大幕,推进了高校在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方面的探索。工程教育在前一阶段改革的基础上,也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15]。
1992年,邓小平同志发表了著名的南巡讲话,改革进入了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全新历史阶段。我国越来越迫切需要把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这是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教育领域第一个全面改革与发展纲要,勾勒了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和施工蓝图,对我国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发挥了重大的历史性作用[16]。纲要为我国日后走向工程教育大国奠定了有力的政策基础,高等工程教育教学改革也在这一洪流之中奋力勇进。
(一)改革发展期的总体情况
随着20世纪90年代初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高校布局结构调整,诸多单科性院校合并重组,体现出综合化的趋向。以理工院校为主的单科性院校减少、综合性大学增加成为这一时期的突出特征。工程教育从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等方面入手,开始关注人才培养的过程,这推动我国工程教育发展日趋成熟。我国高等工程专科教育改革作为高等工程教育结构调整的关键一环,其工作得到了顺利推进。
1.体系、规模和数量的变化
我国工程教育体系主要由中等专科技术学校(2~3年学制)、高等专科技术学校(2~3年学制)、高校本科(4~5年学制)、高校及科研机构硕士(2~3年学制)、高校及科研机构博士(3~4年学制)五个阶段构成(如图1所示)。
图1 我国工程教育体系[17]
从规模上来看,工科门类已经是我国高等教育中最大的学科门类,各类工程学科人才直接推动着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工程技术领域的发展[17]。
从表4可以看到,从1985年到1988年我国高等院校数量增加,此后数年基本保持稳定。20世纪90年代中期,按照“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等措施,原部委属院校下放地方,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调整,原先在50年代形成由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创办并直接管理的工业单科院校合并调整形成综合性大学。1994年以后,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高校布局结构调整持续推进,全国高校总数呈下降趋势。在这一时期,工科院校数量占全部高校的比例下降,综合性院校数量迅速增长,但工科学生的人数并未下降。1983年工科院校有215所,占高校总数的27%,综合性大学为36所,仅占4%。[15]1997年我国高等院校有1020所,其中工科院校有278所,工科院校占比27.25%;工科学生数为1262734人,占比39.78%。
表4 普通高等学校及工科院校学校数与学生数
从不同层次的培养规模来看,工科招生总人数在此期间呈上升趋势(如表5所示),以本科生为主。1985年工科学生总数为613960人,到1997年,工科学生人数为1339956人,增幅超过118%。研究生招生规模逐年扩大,工科研究生班自1985年开始有统计数据,1985—1987年间工科研究生招生规模均在2000人以上,但1989年开始,工科研究生班的招生人数陡然下调。总体来看,工科研究生招生规模逐年扩大,三类研究生整体占比起伏不大。1998年,我国工科研究生在学人数为84580人,增幅超过150%。
表5 普通高等院校工科本专科研究生数及比例
从全国研究生层次来看,工科硕士和工科博士招生人数、在校学生数及毕业生数占全部学生数量的比例均在40%以上,工科研究生构成了我国研究生培养的主体。
总体而言,此阶段工程教育以本科层次为主,专科层次为辅,两种层次占比略有调整。研究生层次变化不大,博士、硕士相对规模稳定,而本科生相对规模总体呈减小趋势,专科生相对规模扩大,两者相对规模的发展形成剪刀差的模式。并且这种相对规模是逐渐变化的,并没有在哪一个时期显示出突变。
以上是基于我国此阶段高等工程教育的绝对发展数量来看的。另一方面,高等工程教育的相对规模是指高等工程教育在整个高等教育中所占的比例。从相对规模来讲,1985年到1997年之间,我国工程教育发展非常稳定,与当时我国第二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②相契合,符合当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2.结构和专业的变化
(1)层次结构变化
对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专科、本科、硕士和博士四个层次的发展状况进行比较分析,从图2可以看到1984年教育部正式确定我国高等工程教育分为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专科生四个层次后全国研究生规模的发展情况。从表5可以看到这一时期硕士和博士的规模都得到了飞速发展,其中硕士研究生规模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博士研究生,这缘于我国高等教育扩张的政策制度。就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中的研究生相对规模而言,硕士研究生所占比例保持稳定,博士研究生的比例在1984年到1997年间增长较快,之后也保持稳定[8]2-4。1997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决定设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同年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批准部分高校开展工程硕士培养工作的通知》,首批54所高校率先培养工程硕士,开始推动我国高等工程高层次应用人才的培养探索。
图2 1984—1997年工科各层次在校生数分别占工科总在校生数百分比③
(2)专业结构演变
1994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高等学校条块分割、“小而全”的状况开始改变。1992年至2002年十年间,共708所高校合并组建为302所。工科院校占全部高校的比例下降,综合性院校迅速增长:1983年工科院校有215所,占高校总数的27%,综合性大学为36所,仅占4%,到2000年时工科院校为239 所,占高校总数比例下降到23%,而综合性大学占比则上升到8%。
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不同类别专业的在校生数量差异极大,由于统计口径不同分两个部分讨论(如表6所示)。
1993年之前,我国工科本专科在校生数最多且发展最快的4个大类依次是机械、无线电技术和电子学、土木建筑和化工,且远高于其他工科大类。在《中国教育统计年鉴》中,1994年工科的分类开始增多(如表7所示)。
表6 普通高等学校工科分类学生的比重(1985—1993)
表7 普通高等学校工科分类学生的比重(1994—1997)
1994年后本专科在校生数最多且占比最高的3个大类依次为“电子与信息”“机械”和“土建”,这三大类专业占比基本维持在10%以上,特别是电子与信息远高于其他工科大类。这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发展需求旺盛以及新兴专业发展变化。从这个角度讲,我国工科专业结构的调整与发展是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社会经济要求的[18]。
(二)中国高等工程教育改革的关键举措
1.专业调整与专业学位建设
该阶段是我国产业结构布局调整的重要时期,我国经历了非农产业较快发展和重化工业成为主导的快速发展。1996年,我国第一产业比重占20%,第二产业的比重接近49%,第三产业占31%。尤其是1993—1996年间,我国经济增长明显地具有重化工业为主导的特征,电力、钢铁、机械设备、汽车、造船、化工、电子、建材等工业成为国民经济成长的主要动力[19]。在1986—1998年的12年间,我国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经历了1987年、1993年、1998年三次大的调整(如表8所示)。本科专业目录的调整与该阶段我国产业结构变化、新技术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成为相互调整适应的双向奔赴。
1986年7月国家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教委)颁布《高等学校工科本科专业目录》。该目录是设置、调整工科本科专业,培养工程科学技术人才,进行人才预测,制订招生计划和分配毕业生的重要依据之一。目录将工科本科专业分为21大类,包括地质、矿业、冶金、材料、机械、仪器仪表、热工、电气、电子、通信、土建、水利、测绘、环境、化工、轻工粮食与食品、纺织、运输、原子能、管理工程、应用理科及力学类。国家教委还颁布了包含机械制造工程、信息工程等在内的32个试办专业目录。目录的发布旨在解决当时高校专业划分过细的问题,拓宽专业业务范围,以利于加强学科基础,提高教育质量,增强人才适应性。目录的试行过程涉及并探索了专业设置背后的教育指导思想问题,成为当时我国高等工程教育改革和人才分配使用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1993年7月国家教委发布了《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通知》,将原有的671种本科专业压缩到504种,其中工科专业从255种减少到181种。
1997年开始,国家教委开始组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对原有本科专业目录进行了全面修订。1998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在此意见指导下,开始第三次大规模的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
1998年7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原来的 504 种本科专业被压缩为249种,压缩幅度接近50.6%,其中工科专业从181种减少到70种。
表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的三次本科专业调整[12]19
前文曾提到,1984年我国部分高等工科院校提出培养工程类型硕士生,以适应工业产业对高级技术人才的需求。1986年,国家教委下发《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指出研究生的培养规格单一,研究生教育每个层次中需要注意培养多种规格的,特别是应用学科的研究生,既要注意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人员,也要注意培养应用部门的高层次人才。之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各专业应用学科研究生教育探索。1989年,国家教委高等教育司下发《关于加强培养工程类型工学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指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人才紧缺的状况已得到缓解,而厂矿企业、工程建设等单位高级专门人才数量不足、年龄老化的问题仍比较严重,如不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必将阻碍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提出“调整工科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知识结构和培养方式,面向厂矿企业、工程建设等单位,培养工程类型工学硕士研究生(简称工程类型硕士生),是高等工科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研究生教育的一项重要改革”。[20]1984年到1989年这一时期,应用型高层次人才培养摸索着进行,其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都与学术型研究生存在区别,但其名称仅是在原有的学科类型下加括号标注人才规格,如工学硕士(工程类型)、货币银行学(应用类)等。
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与国外积极进行教育交流,学习和引进国外教育中优秀的部分。199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9所国内高校开展MBA教育试点工作。之后,我国相继建立建筑学专业学位(1992年)、法律硕士(1995年)、教育硕士(1996年)、工程硕士(1997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998年)等专业学位。1996 年,为完善我国学位制度,促进专业学位的设置和管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专业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但一般只设硕士一级。至此,研究生学位学术型与应用型类型并存的格局基本形成,研究生层次培养类型更加多样化。
2.高等工程教育改革与调整
1986年,国家教委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工科四年制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本科生的基本规格(征求意见稿)》。1993年国家教委确定广东省、上海市、机械工业部为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1994年,国家教委启动“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共300多所高校万余名教师参加了研究和改革实践。1995年,国家教委成立了“加强高等学校文化素质教育试点工作协作组”,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在52所高等学校开展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试点工作。1996年9月,国家教委发布了《关于建设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的通知》,决定在普通高校建设一批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第一批建设基地为45个,其中教委直属学校 22个点,其他部委所属高校23个点。从20世纪90年代初到1997年,我国工程教育主要处于探索工程教育教学规律的阶段,研究人员多着力于探讨“如何培养工程师”的问题,研究教育教学规律、课程设置原则等问题。在培养目标逐步明确的基础上,我国高等工程教育在整体布局上进行了诸多调整与实践。
1992年5月,扬州工学院、扬州师范学院、江苏农学院、扬州医学院、江苏商业专科学校、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和国家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等7个单位合并组建了扬州大学。扬州大学作为我国高校合并的第一例,标志着我国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启动。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全国掀起了一股院校合并的热潮,开始在教育管理体制、课程计划等方面推动调整改革。
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后,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教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启动了“211工程”,其具体内容是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211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家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教育工程,是中国政府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举措,是中华民族面对世纪之交的国内外形势而作出的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
(三)中国高等工程教育改革发展期的具体实践
1.评估和认证工作
我国高等工程教育在发展的同时面临着对发展质量的检验,从1985年5月到1987年5月,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评估和认证工作处于预备或者试点阶段[21]。1985年5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定期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22]。同年6月,教育部在黑龙江省镜泊湖召开了首次全国性的高等教育评估研讨会——高等工程教育评估问题专题讨论会,会议讨论了高等工程教育评估的目的、作用、理论和方法,如何确立高等工程教育评估制度,并提出了四方面理论研究问题和四个评估学校、学科专业的方案等内容。会议为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开局奠定了重要基础[23]。同年11月,国家教委又发布《关于开展高等工程教育评估研究和试点工作的通知》,对高等工程教育的评估研究和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了全国性的高等工程教育评估委员会和科学评估小组。
1987年6月,国家教委发布《关于正式开展高等工程教育评估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正式部署开展高等工程教育评估试点工作。1987年6月,在西安召开全国高等工程教育评估试点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标志着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试点工作的正式开启。1989年,在郑州召开了“全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会议”,对评估试点工作进行研讨和总结,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的建议稿。规定在1990年10月由国家教委正式颁发,是我国第一个高教评估的法规性文件,标志着我国高教评估工作走向规范化。1991年6月,中国高等教育评估研究协作组成立,这是一个研究性机构,主要对“八五”期间的教育评估工作进行研讨。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颁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各地教育部门要把检查评估学校教育质量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24]这一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教育评估工作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
从1994年起,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评估工作进入细化发展时期。1994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以部令颁发了《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育评估暂行规定》,1995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师条例》,把专业教育评估工作作为执业注册建筑师(工程师)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3]。1995年,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工程专业教育委员会正式开展专业评估。1995年至1997年,共有18所学校的土木工程专业点通过了评估。1997年,受建设部业务主管的6个专业中有4个建立了专业认证制度。这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各工业部门中是开创性的,为以后的全国工程专业认证工作奠定了基础。
1998年5月,建设部人事教育劳动司与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共同签订了土木工程学士学位专业评估互认协议书。与此同时,中国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与英国结构工程师学会也共同签署了名称和内容相仿的协议书。这两份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我国大陆地区土木工程专业评估初步实现了国际化对接,并为我国工程学位获得国际教育界和工程界的认可打开了通道,为我国工程人才以正式专业资格走向世界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2.高等工程教育机构在科研工作上的改革与贡献
1985年到1997年十余年内在高等教育机构设立、开展的工科科研改革与实践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奠定夯实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科研工作基础。此阶段提出了一系列至今都影响深远的科研工作计划。
(1)“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
“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简称863计划)是我国科学家的战略眼光与政治家的高瞻远瞩相结合的产物,作为中国高技术研究发展的一项战略性计划,凝练了我国发展高科技的战略需求。1986年3月3日,王大珩、王淦昌、杨嘉墀、陈芳允四位科学家向国家提出要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发展中国高技术的建议。邓小平同志作出“宜速决断,不可拖延”的批示。198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批转了《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纲要》。这一计划选择对中国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7个领域,确立了15个主题项目作为突破重点,以追踪世界先进水平。
1991年,邓小平同志为863计划工作会议题词“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中国高科技的发展指明了方向。863计划是中国共产党科教兴国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为中国在世界高科技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有力地促进了中国高技术及其产业发展。
(2)启动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等国家文件中提出的“产、学、研”融合的策略催生了各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988年11月,大连理工大学等4所大学经批准开始试办工程研究中心。1989年教育部立项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国各高校建设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希望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完善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体系、强化高等学校社会服务功能,将具有重要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工程化研究和系统集成,转化为适合规模生产所需要的工程化共性、关键技术或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技术产品。截至2022年,教育部已经在全国高校建立了448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5]。
1991年,国家计划委员会开始组织实施“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计划。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通过建立工程化研究、验证的设施和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培育、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搭建产业与科研之间的‘桥梁’,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26]。截至2023年末,我国已建成207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7],多依托科技企业和高校开展建设。
1993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现科学技术部)开始组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旨在“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加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心环节,缩短成果转化的周期”[28]。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核批准建设,是国家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依托行业、领域科技实力雄厚的重点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高校建设[28]。
三类工程中心均突出强调高校的科技创新要服务社会和产业,要为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和技术支持,对于我国工程教育“产、学、研”相结合的教育模式改革意义非凡。工程中心的建立运转既可以“为优秀的研究人员提供先进的科技创新平台”,也可以“缓解高校产学研合作中高校重育人、企业重效益的矛盾和难题,极大地丰富了校企合作模式”[29]。
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1991年5月,中国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会在北京成立。理事会成员包括52所工科院校、17个部委教育司(局)、16个工业企业和《高等工程教育研究》学报编辑部的负责人。该研究会的宗旨是“开展高等工程教育的理论与实际问题研究,促进高等工程教育的改革和发展”。1991年11月,中国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会召开的全国高等工程教育第一次学术讨论会在成都举行,会议主题是“在高等工程教育中深刻理解和全面贯彻新时期的教育方针”。
1992年,中国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会主持的全国高等工程教育第二次学术讨论会在西安举行,会议主题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这次大会提出了当时高等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高等教育的出路在于改革,尤其是体制改革,“最重要的是要理顺国家、社会、学校三者的关系,尤其要强化学校与社会的联系”[30]。
1995年10月,中国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成立,会员单位达112个。研究会章程提出了4大研究内容[31],对工程教育中的科研、协作、评估和对外交流等问题有所考虑。2003年9月,该研究会修改名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该委员会成为推动我国高等工程教育变革与创新、发展和研究的重要机构。二十年后,2023年6月高等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特别评选了“工程教育研究杰出贡献奖”,王沛民、王孙禺获得此奖,发布了中国工程教育改革先锋案例,启用了科教战略研究数据库,旨在致敬前辈激励后人,为我国工程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更多榜样与参照,支撑科教领域学科发展和智库研究范式创新。
4.典型高校的工程教育实践
1985—1998年间,清华大学积极推行工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如“本硕统筹培养模式”,强调“强化两头、优化中间”的原则,实施6年制学习年限,分为基础学习、提高学习与训练、硕士课题和论文三个阶段。鼓励积极参与国际交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注重科研选题与国家目标和市场需求相结合。作为学习苏联教育的样板,哈尔滨工业大学有“工程师摇篮”之称,工程教育在其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强调“规格严格,功夫到家”,注重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在专业设置上从行业工种向军民结合转变。围绕教学、科研和生产一体化进行改革,加强学校与企业的联系,推行4年制本科培养模式,按学科群建系,淡化专业区分,强化工程技术基础教育。根据社会需求和专业目录调整,整合改造专业,推行课堂学习与项目学习、理论学习与实践创新、校园学习与企业实践、国内教育与国际交流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这一时期我国高等工程教育实践方面有如下特点:第一,国家政策的出台刺激产、学、研开始融合;第二,注重对外交流、学习国外经验,但又强调中国特色;第三,学制、专业设置开始面向市场。
本篇主要从国家高等教育相关制度、政策分析的线索切入,回顾了1977年至1997年二十一年间我国高等工程教育的发展历程。总的来看,改革、调整和发展成为贯穿这一阶段我国高等工程教育发展的主旋律。在国家相关政策引导下,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走过“逐步恢复”和“改革发展”两个阶段,各项工作逐步调整理顺。工科人才培养在专业层次、结构、规模上均有调整和发展,院校规模、科类结构等方面逐步优化,教学科研结合并行发展,逐步实施工程教育专业评估和认证等工作,呈现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的强烈特征。这一时期的一系列工作,为后续实现我国高等工程教育新世纪的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者:纪阳,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教授,研究领域为移动互联网业务与应用、移动通信网络技术、移动智能终端技术和业务平台技术,等;《科教发展研究》,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