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高教研究所是学校独立直属机构。高教研究所主要职责是从事高等教育发展研究、高等工程教育研究。因工作需要,新增招聘高教研究岗位科研工作人员1名,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
2.高等教育学或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研究方向为高等工程教育研究、高等教育政策与大学法治等。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参与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与导师合作的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
4.年龄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薪酬待遇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东莞理工学院青年博士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本科到博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暂缓提供)、最高学历学位验证证书、职称证书、1-2篇论文代表作及其他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同时发送到应聘二级机构和指定的邮箱,邮件主题:应聘者姓名+毕业学校+专业。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及本人提供的应聘材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应聘者围绕应聘学科开设一场学术讲座(报告),时间不超过30分钟。答辩阶段,由评委提出问题,应聘者进行回答。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
(四)拟聘人员确定
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五)办理后续手续
人力资源处按规定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应聘者的最高学历、学位须为全日制毕业,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取得全日制学历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或出站的,不予聘用。录用人员应按学校通知及时来校报到,逾期未来校工作者,取消聘用资格。其中:已经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要求在录用后三个月内到校工作;境内应届毕业博士生要求在毕业后三个月内到校工作,境外应届毕业博士生要求在毕业后六个月内到校工作。
2.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必须提供已通过学位答辩并同意授予学位的证明材料,方可来校报到。
3.应聘者应符合报名基本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入职前,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等情况须进行鉴定、登记、核实。如有不符、瞒报或弄虚作假的,可随时展开调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录用人员的岗位聘用按照国家、广东省、东莞市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4.新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五、联系方式
1.高教研究所姚老师,联系电话:0769-22862005,18819724975,邮箱:2017080@dgut.edu.cn或275058297@qq.com ;黄老师,联系电话:13580908112,邮箱:553997454@qq.com。
2.人力资源处危老师,联系电话:0769-22861078,邮箱:rsc@dgut.edu.cn 。
附件:东莞理工学院百名优秀青年博士信息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