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高教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高教所
  • 发布时间:2020-05-22 16: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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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教通[2020]1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高教研究工作,不断提升研究水平,全面服务支撑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建设,根据《东莞理工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莞工〔2017〕59号文)等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高教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选题内容须符合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范围与要求,不宜改动过大。

2.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科研或组织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项目面向学校二级组织、团队和教师个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团队合作进行研究。其中重点课题的负责人要求副高级(含)职称或副处(含)以上,或博士毕业工作满两年的教学、科研、管理人员。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4.每个申报人员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尚未结题的高教研究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申报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的课题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本项目,否则三年内不得申报学校组织的高教研究项目。

6.本次课题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在提交的《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中,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所在机构等信息,否则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二、项目类别及经费资助

本学年高教研究项目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资助4万元/项,拟立项资助2项;一般课题资助2万元/项,拟立项资助4项。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学校将聘请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经费管理按照《东莞理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莞工[2017]138号)和《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经费管理试行办法》(高教[2018]1号文)等执行。

三、成果及结题要求

1.重点课题要求以东莞理工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核心期刊(C刊或C扩或北大核心,下同)公开发表学术1篇(含)以上,以及提交1篇研究报告(1.5万字以上)。

2.一般课题要求以东莞理工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以及提交1篇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

3.重点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含)学术论文以上,一般项目在核心刊物发表1篇(含)学术论文以上,可免于鉴定,但均须提交研究报告和相关结题材料。

4.所有成果应与课题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并要求在显著位置标注“东莞理工学院2019—2020学年高教研究项目重点(一般)课题(项目批准号:XXX)”。

5.逾期不结题或验收不合格,自应结题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学校组织的高教研究项目。

、申报流程及材料提交

6月26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纸质版一式3份,交至高等教育研究所,同时提交电子版(以“二级组织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

联系人:姚宇华,联系方式:22862005,18819724975(短号:763547);邮箱:yaoyh@dgut.edu.cn275058297@qq.com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高教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高教通[2020]1号).pdf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2019—2020学年高教研究项目指南.docx

 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2019—2020学年高教研究项目课题申报书.docx

 附件3:东莞理工学院2019—2020学年高教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高等教育研究所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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