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前沿】眭依凡,王雅: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紧迫性及其大学行动

  • 发布单位:高教所
  • 发布时间:2024-11-06 11: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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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是推进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必由之路。在解读中国式现代化内涵及其特征的基础上,讨论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之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逻辑关系及其紧迫性,回答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目的、主体及其行动选项,探讨基于治理现代化目的的大学治理改革的行动路径。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高等教育强国;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大学治理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庄严宣告:“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由此可见,中国式现代化既是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战略目标亦是推进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基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极端重要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重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全党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第40个教师节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们要建成的教育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应当具有强大的思政引领力、人才竞争力、科技支撑力、民生保障力、社会协同力、国际影响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的重要讲话,不仅揭示了教育强国之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密切关系,而且强调了教育强国建设之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不可或缺的极端重要性。由于高等教育在教育强国进程中具有龙头地位,事实亦然,凡现代化强国无不是高等教育现代化强国。尤其是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亦即新质生产力决定国家竞争力强弱的时代以来,国与国的竞争已然成为高等教育的竞争,缺失了高等教育现代化之引领、之推动、之支撑,现代化强国建设之目标终将难以达成。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国家在制度供给和资源供给方面为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创造及提供了必要的制度环境与资源条件。然高等教育自身的现代化是高等教育强国的充要条件,而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又是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充要条件。中国式现代化与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之间的逻辑清晰。本研究拟围绕“中国式现代化与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逻辑关系”“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目的及其行动”“基于治理现代化目的的大学内部治理改革”加以讨论,旨在为大学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认识高度上重视大学内部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性并找到适合自己的实践路径。

一、中国式现代化与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逻辑关系

 为有效推进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进程,需要解决认知上的两个重要问题:其一,必须把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紧迫性置于推进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背景下加以重视,这是涉及两者间逻辑关系的认识问题;其二,必须对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目的何在十分清晰,这是关切到高等教育系统对治理现代化之重要的认识问题。只有在理性回答这两个认知问题的基础上,以实施高等教育为己任的大学才会有推进内部治理现代化的自觉性,并主动探寻适切自己的实践行动选项。

 (一)中国式现代化概念及其特征解读

 为了回答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之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性何在及两者之间具有什么逻辑关系,以及为何需要把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置于中国式现代化的背景下思考其紧迫性的问题,有必要率先对中国式现代化概念及其特征加以解读和理解。

 何谓“中国式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明确表述:“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这充分表明,中国式现代化既是坚持中国国情尤其是社会主义特色之基础上选择的现代化道路,亦是需要遵循世界各国现代化一般发展规律的现代化。前者旨在彰显中国式现代化本质上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现代化,并强调中国式现代化具有人口规模巨大,追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走和平发展道路等本土特征。其区别于其他国家包括西方现代化强国的现代化,体现了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及治理等诸现代化要素,在价值目标追求等方面的特殊性、自主性,以及之于他国现代化在比较意义上所具有的中国优越性。后者则旨在强调中国式现代化亦必须具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

 由于现代化可以界定为国际社会“追求社会更文明、文化更繁荣、经济更发达、科技更先进、生活更富足”的发展目标及发展过程,因此,其亦是反映国际社会既有共性又具有可比性的衡量国家发展水平的标志。由于国情有别,任何国家的现代化都是具有时空局限性的相对概念,但现代化仍然是在国际比较坐标系上对某些具有可比性的现代化要素之现阶段或未来某时段最高水平及最先进状态的集中反映。具有上述特点的现代化要素即“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由于高等教育及其实施者大学是集教育、科技、人才于一体的国家核心竞争力所在,其不仅具有国际性、开放性、竞争性,更具有对国家发展的引领性、动力性、直接性。是故高等教育现代化是各国现代化最具可比性及竞争性的共同特征,在推进国家现代化的进程中具有极端的重要性。

 (二)中国式现代化与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逻辑关系

 在厘清中国式现代化概念内涵及其特征解读的基础上,中国式现代化可以理解为具有国情特色的现代化,即中国式现代化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属同一概念。为此,讨论并明确高等教育强国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两者间的逻辑关系,之于本研究有其必要性。

 关于现代化强国建设与教育强国的关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9年2月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已经阐明,着眼本世纪中叶要实现的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要求提前十五年进入教育强国之列,为建设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亦再次强调,要实现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文化强国和体育强国的宏伟目标,必须将教育强国摆在首要位置。党的二十大报告在赋予教育前所未有的使命责任的同时,亦重申了教育强国的战略意义和时代内涵,由此足见教育强国之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教育体系不仅在国家发展进步进程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作用,更重要的是高质量教育体系之于国家竞争力的提升具有决定性。然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建设教育强国主题的第五次集体学习中所强调:“建设教育强国,龙头是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强国之于教育强国之间的关系及其重要性由此凸显。事实亦然,由于高等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对国家及社会的发展进步不仅具有引领性及动力性,因此更具直接性及决定性。举目世界,凡现代化强国无不是高等教育强国。据此可以做出如下判断:高等教育强国是中国式现代化最具“各国现代化共同特征”的关键要素及不可或缺的前置条件,并由此决定了高等教育强国必须率先实现。尤其在新质生产力已经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知识经济时代,高等教育作为对新质生产力同时具有奠基价值和动力作用的,集教育、科技、人才于一体的国家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国家性、民族性、社会性愈加强烈。进而言之,高等教育强盛之于国家强盛、民族强盛、社会强盛具有不容置疑的决定性。缺失对高等教育及其强国意义的理性认识和价值判断并率先致力于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行动,我们就难以建成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基于上述讨论,高等教育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结论成立。由于高等教育竞争实力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是否具有科技创新优势和人才资源优势的基本判据,以及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的根本动力。所以当今世界国与国之间的竞争表面看起来是经济实力的竞争,其实质是科技实力、人才实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教育实力尤其是高等教育实力的竞争。加速高等教育强国建设以极大提升高等教育全球竞争力,已然成为世界各国占据高新知识及其物化成果高新技术制高点以赢得国际竞争优势地位的战略首选,高等教育强弱决定了国家未来。亦是此因,《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了到二〇三五年我国必须建成高等教育竞争力明显提升的教育治理新格局的发展目标。当高等教育之于整个教育体系及高等教育强国之于教育强国的重要性明确之后,中国式现代化与高等教育强国建设之间的逻辑关系亦由此清晰。缺失了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率先行动及其高等教育强国目标的率先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的目标亦难以实现。

二、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目的及其行动讨论

 通过上述讨论,我们已经对中国式现代化与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逻辑关系及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紧迫性有了清晰的认识。如何才能加速建成高等教育强国?笔者一直坚持如下学术立场:当关系高等教育发展的制度供给与资源供给两个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之后,高等教育的发展与强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等教育及其大学内部的治理现代化。此即建成高等教育强国必须以实现高等教育治理的现代化为前提,亦是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紧迫性所在。有效推进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亦有首先要解决对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目的何在的认识问题,以及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究竟应该解决什么问题及谁来解决的行动问题。

 (一)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目的

 关于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目的的讨论,必须与本研究主题高度吻合即不能游离如下背景: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是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继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前置条件;高等教育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是提升国家高等教育竞争实力的战略选择和体现国家科技竞争力强弱具有现代化强国共同特征的要素。基于此,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目的可以归纳为两大端:其一,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的一体改革,以加快实现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的建设;其二,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以造就拔尖创新人才。

 首先,讨论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的一体改革以加快实现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的目的。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再次强调了“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之重要性。如前所述,高等教育及其实施者大学本身就是集教育、科技、人才于一体的组织体系,因此在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更加自觉和积极于三者的统筹推进,以加快其一体化改革的进程并凸显其改革成效。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具体表现,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近些年来,为了顺应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大势,我国的高等教育及大学内部治理现代化建设亦进行了诸多有益的实践探索,但也仍遇到诸多的困境并或多或少、或强或弱存在诸如,治理认识不够深入、治理理念不够清晰、治理的基本制度不够完善、治理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由此带来了治理效率不高、治理效果不理想的结果。究其原因,我们缺乏对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是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整体战略框架下,旨在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化、综合化改革的目的,以加速形成高等教育创新体系和极大提升其整体效能之高屋建瓴的认识。

 其次,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以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目的讨论。由于高等教育之核心使命及社会职能是人才培养与知识创新,并基于此服务和推进社会进步。是故高等教育之于高新知识生产及其生产力转化、知识创新型人才及高新技术研发人才的培养具有不容置疑的主力军、生力军作用,由此亦决定了高等教育对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不可或缺的高新知识及高新技术的生产及应用具有很大程度的垄断性。正是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和知识贡献两大端之于现代化强国建设的不可替代性,决定了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之目的,必须集中并落实于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以造就拔尖创新人才,以及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目的。可以说,这既是高等教育基于自身现代化发展需要的底层逻辑,亦是服务我国现代化强国建设需要的现实逻辑。在现代化强国建设的进程中,我们若缺失了高质量人才尤其是拔尖创新人才的支撑,以及失去了科技自立自强尤其科技自主创新的支撑,我们就不会有高新知识及其物化成果新质生产力的优势,继而就很难摆脱西方利益集团对我国高新科技的封锁、控制和打压,甚至会在第四次科技革命中丧失国际竞争力。

 一言概之,基于中国式现代化战略框架下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目的可以高度概括为:一是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以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这是基于服从及协同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总体战略发展需要的目的所在;二是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及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以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这是在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人才培养质量和知识创新能力具有国际比较意义上之竞争优势的目的所在。诚然,高等教育及其治理现代化本身就是一个具有国际比较意义且反映高等教育之国际最先进状态和最高水平的概念,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之所以举足轻重,不仅在于我们面临的严峻挑战是高等教育能否率先实现现代化,更在于高等教育能否肩负起加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强国进程的重任。

 (二)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行动主体及其责任

 作为以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及知识创新为本质属性和社会职能的国家事业和社会活动,高等教育系统是由宏观治理高等教育的政府体系及以具体实施高等教育为责任担当大学集群构成的整体。因此,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主体,主要包括承担高等教育宏观治理职能的政府体系及担负实施高等教育活动的大学集群。当然,就治理概念的严谨性而言,凡高等教育活动的利益相关者也必须视为高等教育的治理者,如高等教育其他投资者、参与者、受益者等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体,原则上都应该有其权利参与高等教育的治理。但就本研究主题而言,对高等教育治理主体进行简化处理,是聚焦并适切本论题讨论的选择。作为高等教育宏观治理主体的政府系统与作为高等教育实施亦即微观治理主体的高校系统,就高等教育治理而言无孰重孰轻之分,仅是各自担负的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使命与责任不同。为此,厘清宏观层面政府系统与微观层面高校集群这两个不同主体的高等教育治理边界,找准不同主体在推进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使命定位,才能更好地统筹推进多主体协调的高等教育多元共治,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提升高等教育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的能力水平与整体效能。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是理性指导实践的过程,因此,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行动研究,都必须围绕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所谓“共性问题”即关于诸如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规律以及中国国情特色、服务国家战略等理性认识问题。所谓“个性问题”即结合高校个体发展的历史、类型、条件关涉不同高校办学治校育人及知识创新等实践路径问题。限于篇幅,本研究对此不进行专门讨论。由于作为社会活动的高等教育之存续发展主要取决于以实施高等教育为己任大学集群的作为,故本研究把大学内部治理现代化的问题单列在第三部分重点讨论。这里仅就政府的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宏观行动加以概述。

 政府作为高等教育事业的举办者及投资者负有对高等教育宏观治理的重大使命与责任。其主要包括制定和执行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整高等教育的结构和布局、审批高等学校的设置,‌配置和管理高等教育资源、‌监督与评估及确保高等教育质量等职能。就推进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而言,笔者认为政府在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宏观治理层面主要发挥两大作用。其一,在制度供给上营造有利于大学按自身属性和规律发展及办学治校育人知识创新的制度环境。在宏观治理体制机制的顶层设计上,一方面要有利于高等教育系统内部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大学是一个有其属性规律的知识开放系统,积极营造能够最大化调动大学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的外部制度环境,促进大学内部治理的现代化。其二,在资源供给上为大学提供有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的资源条件,以确保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必要的物质条件。高等教育事业及其活动均有极其昂贵的属性特征,需要消耗大量资源方能提升其质量尤其是国际竞争力。当然,政府不仅要加大对高等教育的资源供给,同时也要加强对高等教育资源投入的引导、监管、绩效评价及审计与问责。政府作为高等教育现代化宏观治理主体的主要行动选项亦在于此。

三、基于治理现代化目的的大学内部治理改革行动

 大学是人类社会最具神奇力量的社会组织,其不仅经千年之久而不衰且人类社会对其的需要日益强烈。究其根源,就在于大学作为以人力资源开发为目的的自适应组织,持续紧随人类文明发展与时俱进。大学本质上是一个知识生产(探索及创新)、知识传播(育人及交流)、知识运用(服务及推动社会进步)的知识开放系统,因此大学具有强烈的社会性和国家性,不仅必须与国家和社会的改革发展同步,而且需要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专业人才高度集中的优势,为引领和推动国家的改革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及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基于治理现代化目的的大学治理改革势在必行。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是个宏大概念,缺失了规模庞大的以实施高等教育为己任大学的主动积极参与,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很容易就会成为被悬置的宏大理想,这亦是大学内部治理现代化之所以紧迫的原因。有关大学内部治理现代化问题,笔者曾发表过一系列论文,这里主要基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需要及结合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目的,从如下三个层面重点讨论大学内部治理现代化的改革行动。

 其一,致力构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教育、科技、人才是国家强盛之根基,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正是基于这一理性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着眼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对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做出了重要部署。大学本身就是以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及其成果物化并基于此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为使命责任的,且集人才队伍高水平、科学研究高层次、物质资源高投入等优势于一体的教育科技实体,其内部治理现代化的首要任务及改革行动就在于理顺教育、科技及人才之间的关系,构建和完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的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以确保大学这一组织目标多样、组织要素及其关系高度复杂的学术生态群集,成为内部生态和谐、组织内部及其成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以充分调动和发挥的学术共同体。由此可见,大学对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化改革最具直接性。教育部怀进鹏部长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一文指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是一体推进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提高教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的根本之策。大学构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主要任务包括:以人力资源得以充分开发与最大化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知识创新为目的,勇于打破束缚积极性、创造力的传统管理体制机制;以效率优先为校内资源科学配置的原则,打破平均主义主导的大学内部资源传统分配模式,通过效率优先的资源配置积极培育创新驱动发展的学术生态以激发创新活力;重视和强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及教学与科研、实践有机结合制度设计,积极推动产学研的深度融合,依托多方主体搭建跨学科跨机构的创新平台,根本改变为科研而科研仅满足于存量知识重组及忽视科研成果转化的大学科研常态。总而言之,大学的内部治理现代化改革行动既要服从于国家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的需要,又要主动积极于自身内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体制机制的构建,以根本提升大学内部治理的效率与整体效能。

 其二,致力于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以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和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学本质上是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的教育学术组织,是创新人才培养主阵地及高科技人才高度集中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因此,大学的内部治理现代化的根本目的,是有利于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以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和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如前所述,大学具有强烈的社会性及国家性,国家之创新驱动依靠科技,科技进步依靠人才,人才培养依靠教育。尤其是在第四次科技革命大背景下,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无不是知识创新及其物化生产力及创新人才支撑的结果,而归根结底是以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为使命责任的高等教育支撑和驱动的结果。由于大学肩负着培养创新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及服务国家建设的时代使命与历史重任,是故大学内部治理改革行动最不能忽视的是通过人才培养模式和科学研究机制的改革创新,以根本改变大学已经落后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及影响知识创新的科研机制。以知识创新型人才培养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高水平科技支撑引领中国式现代化的高质量发展。尤其是要积极应对人工智能迭代发展速度加快带来的大学知识生产与传播模式面对巨大挑战的紧迫课题,打破存续时久的传统人才培养和知识生产之旧常态,与时俱进地创新人才培养及知识生产模式。随着强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其必然会倒逼学科概念及学科发展拓新,倒逼大学之人才培养目标及科学研究范式更新,并最后从理念到路径倒逼大学的人才培养和知识生产的全要素及全过程进行改革和创新。这是大学治理现代化必须具有的底层思维逻辑。由于笔者在《中国高教研究》等学术刊物对上述问题有过较多的论述,在此不再赘述。

 其三,致力于按大学规律办学治校治理体系结构的完善及治理能力的提升。基于治理现代化目的的大学治理改革,最后必须落足于大学治理体系本身。大学的治理体系包括大学的治理结构及治理能力两大端。其中,治理结构包括由对大学的组织结构及权力结构做出规定的基本制度,以及对大学运行机制做出规定的工作制度。笔者认为,基于治理现代化目的的大学治理结构是必须把大学治理理性与大学治理效率完整结合以充分反映大学内部治理诉求又适合大学自身规律的一种治理结构。在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时代背景下,由于大学之于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继而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不可或缺的引领价值及支撑作用,以及由此导致的大学自身治理现代化之紧迫性,大学迫切需要通过善治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有机结合以实现大学这一知识开放系统的管理效率和社会价值最大化。这一重要内容也是形成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理性认知所必须强调的认识共性。所谓大学的善治结构是以大学之内部属性及内在规律为根本驱动,以内部要素高效开发利用为基础和逻辑起点,以服务社会及自身发展需求为动因,以提升大学整体治理质量和效率的,以“效率优先、民主决策、整体设计、依法治校”为治理目的和基本原则的一种治理模式。基于治理现代化的大学治理能力提升也是不可忽视的提升大学治理效能的另一端。治理能力是大学治理主体在治理过程中应用治理诸要素的效能体现及确保和提升大学治理质量和效率的基础。在治理结构完善和确定的前提下,大学领导者作为组织治理中起关键作用的治理主体,其治理能力对大学治理的效能具有决定性。为了便于大学治理主体理解和提升治理能力,笔者基于对大学领导力概念的解读,在分析阐明治理能力与领导力的关系基础上,提炼构建包括思想力、组织力、决策力、制度力、资源力、文化力和“校长力”(包括校党政班子所有成员)之大学领导力要素框架。这一有关大学领导力要素框架的建立,有利于大学领导者整体并有的放矢地提升治理能力,从而为大学治理现代化从理想向现实转变提供了具体且有效的实践路径和行动选项。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制定的战略蓝图,为着眼本世纪中叶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要求提前15年进入教育强国,为建设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我们离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仅有10年的时间,由此决定了加快实现高等教育现代化时不我待,以及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紧迫性。

 (作者:眭依凡,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王雅,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来源:《中国高教研究》2024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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