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通[2022]4号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粤高教学会[2022]12号)相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范围和要求
学校推荐申报参评的论文和研究报告总数不超过10篇、专著不超过5部(具体参评成果申报条件,见附件2)。申报成果完成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已获省部级以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奖励成果不再参评。
二、申报成果材料提交安排
(一)提交材料。包括:1.申报论文、研究报告和专著需填写《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2份(《申报表》中推荐单位统一填写“东莞理工学院”);2.申报论文和研究报告2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专著原件1份(如原件无法提供,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3.《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1份,经由各二级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提交时间。请各二级组织机构于2022年9月19日(星期一)前按要求将推荐申报参评成果的相关材料提交至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楼1A501办公室);《申报表》和《推荐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5058297@qq.com,主题注明“xx二级组织机构申报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材料”。
三、其他事宜
1.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代收受理申报和评审费用。申报参评者需向省高教学会专门账户缴纳评审费每项250元。
(1)汇款时间截至9月26日(星期一),汇款方式支持单位转账或个人转账。
(2)账户名称: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卫路支行;
账号:44050142180200001775。
(3)汇款时请务必在转账单用途栏中注明“第二届成果奖+申报者姓名”。
(4)汇款后请及时准确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二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缴纳评审费回执单》(见附件5)。秘书处收到评审费后,将根据回执信息开具评审费发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评审费发票。
2.申报材料不退还,请申报人自行做好相关材料备份。
3.联系人:广东省高教学会秘书处唐老师,电话:020-33970087;学校高教所姚老师,电话:0739-22862005、18819724975。
附件:
1.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pdf
2.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docx
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表.docx
4.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docx
5.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二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缴纳评审费回执单.docx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