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通[2019]2号
关于组织2018-2019学年高教研究项目开题的通知
校内各高教研究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教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根据《东莞理工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莞工〔2017〕59号文),我校2018-2019学年已立项的8个高教研究项目须进行开题。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组织开题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形式
各项目组自行组织开题报告会,根据项目需要邀请校内外相关专家3—5人组成评审专家组,其中重点课题需至少1位校外专家。开题由负责人汇报、专家提问、答辩、专家评议等环节组成。
二、开题时间
开题须在2019年5月10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项目组自行确定。
三、项目开题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汇报内容包括:项目立项依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案、项目特色与创新之处、年度研究计划、预期研究成果、任务分配情况等。
2.项目组全体成员均应参与开题报告会,校内外对开题感兴趣的教师也可以参加。
3.开题结束后,评审专家组应对开题情况进行评议并表决,表决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开题未通过的课题必须重新开题。
4.项目负责人应于开题结束后3日内向高教所提交开题相关材料,包括开题报告电子稿,纸质稿(签字盖章)1份。电子稿发至邮箱:275058297@qq.com,纸质版交至行政楼1B510 办公室(联系人:姚宇华;联系电话:22862005)。
附件: 东莞理工学院高教研究项目开题报告书
东莞理工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