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通[2019]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8-2019学年高教研究项目的通知》(高教通[2018]3号)要求,经个人申报、二级机构推荐、校外专家组评审、学校审核,批准“习近平关于‘新时代改革开放’的重要论述与学校创新发展研究”等8个项目为2018-2019学年校级高教研究立项项目。
东莞理工学院高教研究项目研究周期2年,原则上应在2021年1月完成并提交成果。各项目负责人应按《东莞理工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莞工〔2017〕59号文)、《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经费管理试行办法(高教[2018]1号)》等要求做好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经费实行滚动资助,按年拨付经费,后续经费视年度检查结果决定是否继续给予资助。项目研究开始时间为2019年1月,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根据研究周期,按照研究计划和项目责任书要求,积极开展项目研究与实践,确保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
联系人:姚宇华,联系电话:0769-22862005
电子邮箱:yaoyh@dgut.edu.cn
附 件:2018-2019学年高教研究项目立项通知及名单
东莞理工学院高教研究所
201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