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通[2018]1号
校内各高教研究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教研究项目管理工作,规范立项课题的过程化管理,根据《东莞理工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莞工〔2017〕59号文),决定对我校2017-2018学年已立项的13个高教研究项目进行开题,请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组织本研究团队进行开题的资料准备和开题事宜。现将开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形式
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开题报告会,根据项目需要邀请校内外相关专家3-5人组成评审专家组,其中重点课题需至少1位校外专家。开题由负责人汇报、专家提问、答辩、专家评议等环节组成。
二、开题时间
开题需在2018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项目负责人自定。
三、项目开题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于开题前5日向高教所提交开题报告电子稿,纸质稿(签字盖章)1份,电子稿发至邮箱zenghua@dgut.edu.cn,纸质版交至行政楼1B511 (联系人:曾华)。
2.项目负责人汇报内容包括:项目立项依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案、项目特色与创新之处、年度研究计划、预期研究成果、任务分配情况等。
3.项目组全体成员均应参与开题报告会,校内外对开题感兴趣的教师也可以参加。
4.开题结束后,评审专家组将对开题情况进行评议并表决,表决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开题未通过的课题必须重新开题。
联系人:曾华/姚宇华 联系电话: 22862005/2905
附件:
1.关于组织2017-2018学年高教研究项目开题的通知
2.东莞理工学院高教研究项目开题报告书
东莞理工学院高教所
201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