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敦荣: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实践探索与时代使命

  • 发布单位:高教所
  • 发布时间:2018-01-09 08: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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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别敦荣,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  源: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7年第05

 

摘  要: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实践探索历经100多年,未曾停歇。改革开放以前,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实践不成功的教训多于成功的经验。改革开放以来,各项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工作渐次展开,现代大学制度的雏形初步搭建起来。新时期主要任务是依法推进各项制度建设,构筑牢固的现代大学制度理念和精神。

关键词:现代大学制度,现代大学,中国,改革开放,新时期

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现代大学制度:历史与现实的反思”(BIA130082)的研究成果。


我国古代教育源远流长,办学传统悠久深厚,但在现代大学的发展上,与欧美国家相比,却慢了一大步。因此,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从学习和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开始的。从清末至今,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实践探索未曾停歇。今天的中国已不是清末民国时期的中国,全面建成现代化国家和小康社会是中国发展的现实节奏,作为世界上负责任的大国和第二大经济体,发展全球绝无仅有的超大规模高等教育事业,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对国际科技和教育发展发挥推动和引领作用,是新时期我国大学办学与发展的责任所在。为此,建设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时代使命与过去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思维不能停留在民国时期,更不能停留在清末时期,应当与时俱进,以保证建设的有效性。

一、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实践探索

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实践肇始于清朝末年,洋务运动拉开了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序幕。自清末至今,在跨越三个世纪的100多年时间里,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努力未曾停止过,期间曾经学习和借鉴欧美国家现代大学制度,模仿和借鉴苏联现代大学制度以及自主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也曾经短暂地出现否定现代大学、抛弃现代大学制度的情况。只有改革开放以来才出现了较长时间的稳定发展,所以,为了讨论便利,这里主要分改革开放前后两段来阐述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实践探索情况。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探索。

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探索虽然大致可以说主要经历了清朝末年、民国时期和新中国初期,但实际上,在不同时期,往往还可根据政局变化划分出不同阶段,尽管各阶段持续时间非常有限,但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上并非没有意义。总体来看,在100年左右的早期阶段,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实践不能说完全没有成效,但如果从制度的规范性及可持续性来看,不成功的教训多于成功的经验。

第一,学习和借鉴是这一阶段的主题。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是从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经验开始的,在洋务学堂中,相关教学制度往往由所聘西方传教士或教师负责制定和实施。京师大学堂的创办表明我国现代国立大学建立起来了,京师大学堂章程成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标志性范例。该章程借鉴了日本帝国大学章程的内容,后者又承袭了德国大学制度。到民国时期,蔡元培从欧洲游学返国就任北京大学校长,更是将德国大学制度作为学习对象,尽管后来因各种原因未能全如所愿,但向德国学习却是实实在在的。1927年至1929年,模仿法国现代大学制度、实行大学区制和大学院制更来得快、去得也快。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一批美国留学的学者执掌大学领导权和担任大学教授,胡适、梅贻琦、郭秉文等尝试推行美国现代大学制度。尽管期间曾有依据法国大学区制改革教育体制的试验,但未能成功。抗日战争是国家民族战争,对我国政治、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造成了沉重的破坏,日本的侵略中断了我国现代大学发展的良好局面和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努力。为躲避战火,我国大学被迫西迁,实行战时体制,以维持办学为目的,无暇顾及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新中国建立后,实行“全盘苏化”的政策,开始向苏联现代大学制度学习,从大学基本教学制度、组织机构设置、领导管理体制到大学组织形式和举办体制等,都由原先“美式”转为“苏式”。与向日、德、法、美等国学习相比,向苏联学习的影响最大、持续时间最长,至今在我国大学还能看到“苏式”大学制度的痕迹。为促进我国现代文化科学教育事业发展,在建立和发展现代大学过程中,向其他国家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经验,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从学习和借鉴方式看,往往过于草率、缺少研究和论证。比如,起草京师大学堂章程本是系统设计和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良机,但清政府当时仅委托梁启超一人办理。学习德国、法国、美国甚至苏联等的经验都缺乏充分论证和研讨,造成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忽左忽右、变动不居。

第二,受社会政治变革的直接冲击频繁政治与现代大学有着不解之缘,可以说,我国现代大学因政治而生,因政治而兴,也因政治而衰,甚至因政治而毁。京师大学堂因戊戌变法得以创办,但差点因变法失败而被废止。民国建立,一批大学法律得以制订,但却因临时政府解散而变为废纸。1949年政权更替,民国时期建立的现代大学制度被废止,一套全新的大学制度很快建立起来了。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大学首当其冲成为政治运动的主要场所及政治干部选派的重要来源,大学制度往往为政治运动所冲击。比如,“文化大革命”期间,临时建立的机制如“工宣队”“军宣队”进驻大学,取代大学原有领导机制,领导大学工作。社会政治变革影响现代大学制度并不奇怪,奇怪的是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努力完全为政治变革或运动所左右,政治向左,现代大学制度便弃右向左;政治向右,现代大学制度便弃左向右,如此,不但造成现代大学制度毫无定式,而且直接影响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是欧洲各国复兴和变革现代大学制度的时期,也是美欧各国在现代大学制度基础上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时代,我国本来可能在此期间追赶世界前进的脚步,实现高等教育的新发展。遗憾的是,政治变革和运动的频繁冲击破坏了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七零八落的大学制度无法成为捍卫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屏障。

第三,未能重视理念和精神的建设。理念和精神是现代大学制度的灵魂,灵魂的没落必然带来制度建设的无章可循,无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进而难以保障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1]尽管不能说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完全没有关注理念和精神,但没有提出一套适应现代大学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要求的理念和精神却是不能否认的事实。清朝末年,“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作为理念曾对京师大学堂等早期大学的发展发挥了一定影响。但客观地讲,“中体西用”理念主要还是关于中西学问价值的理念。民国初期,军阀混战、社会动荡、科学未彰、学术乏力,大学制度沿袭清末旧规,大学员工称校长为“老爷”便是典型表征。蔡元培提出大学是“囊括大典,网罗众家”的学府,在北京大学实行“兼容并包、思想自由”主张,一改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缺乏现代理念的局面,不仅扭转了北京大学的风气,促进了北京大学向现代大学转型,而且引领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方向,开辟了高等教育新风尚。蔡元培、梅贻琦、郭秉文等在我国大学制度发展,推行学术自由、教授治校等理念,使我国大学开始具有现代气质。蔡元培等甚至还曾试图实行学术独立的现代大学制度,无奈招致多方异议和反对,无果而终。在向前苏联学习和历次政治运动中,大学制度的理念和精神完全泯灭,几乎使大学和大学制度面目全非,丧失了应有功能。与其他制度一样,大学制度有形式的一面,也有精神的一面。令人遗憾的是,多数时候,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探索都缺少理念和精神指导,特别是在政治运动中,完全不在乎什么理念和精神,导致人们对大学缺乏尊重,对学术缺少敬畏。

第四,优良的教育传统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未能得到尊重和传承我国是世界文明古国,教育文化传统悠久而深厚。在清末书院改制、废除科举、兴办学堂的过程中,优良的教育传统未能得到很好的传承。我国现代大学一开始便被赋予兴学强国的重责,学术本身的价值和学术发展所需的自由环境在当时和后来的社会大变局中未受重视,因此,也不可能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大学制度。也可以说,现代大学制度之形建立了,但却缺乏理念和精神的支持,尤其是植根我国社会历史的教育文化传统未能在我国现代大学创办伊始融入其中,造成我国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古代与现代的割裂。在国民党独裁统治期间,推行党化教育,建立党部和训育制度,开设党义教育课程,非但我国优良的教育文化传统难以与之相融,而且从西方现代大学制度中引入的思想自由理念也难有发挥作用的空间。在阶级斗争年代,一切服从于政治运动和政治斗争的需要,尤其是在“四清运动”“破四旧”运动中,我国教育历史文化传统成为清理和批判的对象,更是没有藏身之所。

从清末到改革开放前,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过程曲折艰辛,结果不能说是成功的,教训深刻。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受政治影响太过严重,导致经常完全不顾我国为什么要发展现代大学,丝毫不尊重现代学术和现代大学自身的发展规律。适度区分政治与学术,明确政治要求与建设现代大学制度需要之间的差异,将政治的归入政治,学术的归入学术,是完善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促进我国现代学术和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的探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与1978年相比,2015年大学的数量从598所增加到2560所,本专科年招生人数从40万人增加到737.85万人,本专科在校生数从85万人增加到2625.30万人。不仅建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而且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近40年是持续发展、最少折腾和曲折的时期,各项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工作渐次展开、持续推进,取得了重大进展,有力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

第一,现代大学制度雏形初现。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重新上路是从恢复“文革”前的基本制度开始的,但人们很快发现只是恢复以前的制度不能满足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应通过改革和建设,重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经过近40年持续的努力,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各方面工作相继展开,现代大学制度基本框架已经成形,主要内容包括:①以自主办学为基本原则建立大学与政府之间的新型关系。《高等教育法》对大学法人地位有明确规定,相关改革政策文件对大学作为独立法人享有的自主办学权及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等都有具体要求。国家一再通过深化政府管理改革,加强宏观管理,落实并扩大大学办学自主权。②以尊重学术自由为基本原则建立学术与政治间的新型关系。学术与政治的关系敏感而复杂,改革开放以来,为繁荣学术、促进我国文化科学技术的发展,学术自由成为改革政策文件的明确要求,党和政府对大学的政治管制逐步放宽,大学学术环境日益宽松。③以落实教授治学为基本原则建立大学内部党政学间的新型关系。落实教授治学是各相关政策法规的重要精神,建立学术委员会、教授会等以教授为主要组成人员的学术治理机构,参与学校治理,与党委领导和校长治校一道共同担负管理和办理大学的责任,已成为大学改革的重要导向。[2]④以院系自主办学为基本原则建立大学内部校院系间的新型关系。扩大院系办学自主权,改变学校集权管理制度,使院系能尊重各学科专业特点办学,为相关改革政策文件所倡导,部分大学已开始推进院系自主办学改革。⑤以参与治理为基本原则建立大学与社会间的新型关系。为适应社会问责、管办评分离、合作办学的要求,引入社会参与治理,建立大学与社会直接对接的办学互动机制,保证大学办学能满足社会需要,已被大学广泛接受,并受到政府的鼓励。上述五方面内容涉及的主题重大,构成了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体系的基本形态。

第二,党和政府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主要动力源。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动力可以是自下而上的,也可以是自上而下的,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动力既有来自大学层面的,也有来自党委和政府层面的,但总体而言,主要还是来自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及相关职能部门。1985年以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一系列指导高等教育发展和改革的政策文件,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一直占据重大政策主题位置。如1985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扩大大学办学自主权、简政放权、加强教育立法的政策。1993年出台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高等教育要逐步形成以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新格局。1999年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大省级人民政府发展和管理本地区教育的权力以及统筹力度;切实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尊重学术自由;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等政策。此外,教育部还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规和政策文件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如《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等等。这些政策规定的出台表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当然,不能否认,党和政府的多重要政策的出台离不开大学的呼吁和要求,大学在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三,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是根据国情提出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任务。现代大学与国家经济、文化和科技发展关系密切,国家经济、文化和科技发展有赖于现代大学培养的高级专门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有赖于现代大学所创造的文化科技成果及其应用;另一方面,现代大学本身的发展也有赖于国家经济、文化和科技发展所提供的物质和精神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转变了以往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将工作重点转变到经济建设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渐入正轨,现代化建设持续推进且高速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仅经济规模,1978年国内生产总值为3678.70亿元,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GDP)676708亿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远超日本、德国、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3]正因如此,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有了用武之地,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不断深化。如,改革开放初期,拨乱反正、恢复高等教育秩序取得进展,国家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渐次展开,为达到高等教育多出人才、出好人才的目的,1985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扩大大学办学自主权的改革要求。20世纪90年代初,市场经济初步发展,经济增长表现出高速发展的强劲势头,经济发展对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日益旺盛,但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仍固守政府办学的传统,社会力量办学得不到鼓励,缺乏制度保障,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要建立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新体制,从而确立了民办大学制度建设的政策依据。世纪之交,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持续高速推进,如1999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2054亿元,经济总量达到了很高水平,排世界第七位。[4]生产的大规模发展对高等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更为迫切,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种类多样,为弥补职业技术人才培养的不足,国家出台发展新高职的政策,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拓展了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空间,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进程。新世纪以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进入攻坚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享成为时代主题,公民和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治理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党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治理理念、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建设成为政策热点,建立和完善评估认证制度、问责制度、协同合作办学制度等得到发展。概言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不是采取一次设计、分步实施的路径,而是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高等教育发展需要逐步展开的。

第四,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仍有现实意义。与以往相比,这一时期并没有确定以哪个国家现代大学制度为范例。尽管如此,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确实参考和借鉴了高等教育发达国家的经验,不过,这种学习和借鉴常是理念性的而非具体形式的,是一种与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需要相结合的学习和借鉴。如在非正规高等教育发展上,20世纪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建立起满足成年人接受高等教育需求的自学考试制度和函授教育制度,虽然这些制度不乏我国自身的创新,但不能排除参考了英国大学校外考试制度和空中大学制度的可能。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大学逐步建立了选课制度、转专业制度、双学位制度、学分制、弹性学制、通识教育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或多或少借鉴了美国的经验。为满足社会高层次专业人才深造的要求,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能力建设,我国建立了专业学位制度,立足自身培养学士、硕士和博士专业学位人才。在专业学位制度建立过程中,曾经学习美国和其他国家的经验。新世纪以来,部分大学探索建立书院制,为大学生营造更优良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英国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经验发挥了积极影响。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发展起来的虚拟大学、慕课、云课程等对我国的影响越来越广泛,政府和相关大学积极行动,建立我国的线上线下结合的教育制度,不但加强了高等教育的现代性,而且壮大了高等教育的潜力。所以,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没有照搬其他国家的现代大学制度,但并没有排斥其他国家的经验,达到了他山之石、为我所用的目的。

二、新时期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时代使命

从清末到现在,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探索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不但初步勾勒了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架构,而且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各方面都进行了积极尝试,取得了重要进展。正因如此,才有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超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从举办到运行才有基本保证。应当承认,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未来建设任务依然艰巨。

()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40年来,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现代大学制度的问题。但由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与社会变革本身具有高度相关性,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不但取决于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各方面关系的改善与调和,更涉及大学与社会,包括大学与党政组织之间关系的重新调整和定位。正因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我国高等教育内外环境还在不断变化,各方面社会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现代大学制度仍存在明显不足,不能很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第一,大学制度与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在经历了较长时期的快速发展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向全面小康社会冲刺的阶段,大规模经济体、转型发展的经济生产、走向现代化和全球化的社会生活对高等教育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发展大而强的高等教育是必须完成的答卷。显然,不论是发展更大规模高等教育的要求,还是发展更高水平高等教育的要求,我国大学制度都难以提供有效的支持,难以保障这些任务的完成。

第二,行政化严重制约了大学功能的发挥。行政化是长期困扰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问题,在行政化影响下,学术决策成为行政决策,学术计划成为行政计划,学术目标成为行政目标,学术活动必须依靠行政体制才能得到开展。离开行政,大学寸步难行,所有学术人员包括教师和学生,只能听命于行政,一切唯行政是从。[5]如此一来,大学功能俨然如行政功能,只要服从行政程序和行政指令,就能得到所需的结果。实则大不然,行政化不但没有带来大学功能的优化,而且还使大学办学偏离了正常轨道。

第三,大学法人地位未得到落实。有法不依导致大学的法人地位并没有得到落实。我国大学仍是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的附属机构,党委和政府的指令直接发送到大学,成为大学行政的最重要动力所在。党委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直接面向大学行政,不仅可不经过任何大学的程序任命校领导,而且对大学的专业和学位点设置、大学各类人员编制数与结构等具有终审权。实质性法人地位的缺失导致我国大学制度难以实现其自身价值。

第四,大学学术组织的特性在内部治理中未得到充分张扬。作为党政组织的附属机构,我国大学内部运行具有鲜明的行政化色彩,学术组织特性难以彰显。大学是学术组织,教师是学术活动的组织者和亲历者,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职能的履行者,尊重教师,发挥教师在学术规划及其组织和实施中的重要作用,是办好大学的关键。我国大学权力集中于校院系党政机关和行政领导,教师发挥作用的空间有限。新世纪以来,国家政策提出了教授治学的要求,且明文规定大学必须建立和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使教师成为大学内部学术治理的重要力量。但权力的重新分配和新旧制度的博弈都不是简单的算术加减法,不仅需要时间,更需要勇气和智慧。

第五,大学内外社会治理机制仍不完善。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既需要“补课”,即要将我国大学制度中应该有、却没有的东西完善起来,又需要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社会参与大学内外治理是20世纪后期以来国际高教界的共同趋势,我国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逐步发展社会参与治理机制,包括建立评估认证制度、理事会制度等。不能说这些制度没有发挥积极的作用,但与人们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较大距离,社会中介组织、第三方机构、协同合作办学机制等还处于初步发展中,还有待完善。

()新时期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主要任务。

建设现代大学制度非一日之功,需要持续不断的努力和积淀。新时期我国大学发展的起点发生了重大改变,目标和任务都增添了新的内容,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要在已取得成就的基础上,紧扣时代脉搏,抓住发展主题,争取新的发展和突破。

第一,进一步落实大学法人地位,建立自主办学体制。自主办学体制与大学的法人地位是不可分割的,无法人地位便谈不上自主办学。[6]落实大学法人地位是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核心。我国法律已经明确了大学的法人地位,且通过持续不断地改革不断扩大了大学办学自主权,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大学的法人地位未能得到落实,大学办学的自主性仍非常有限,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所以,大学与党政组织之间关系的调整和改善仍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在大学法人地位的基础上建构大学与党政组织之间的关系,让大学的归大学,让党政组织的归党政组织,大学与党政组织之间的联系则通过公共治理机制来调节,如此便可能建立大学自主办学体制。

第二,深化去行政化改革,建立学术化的大学办学制度。学术的行政化和学术组织的行政化是我国大学的两大病灶,行政化使高等教育规律失效,使大学的逻辑错乱,使大学的价值和精神异化,尤其是过度行政化,更使我国大学不像大学。如果说以往尚不具备解决大学行政化倾向问题的条件,那么,随着政府管办评分离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对大学的行政指令性管理将逐步弱化,大学去行政化改革的环境和氛围将越来越适宜。去行政化改革的主导权在党政组织,落脚点在大学。这并不意味着去行政化改革大学完全无能为力、只能等待。实际上,在大学内部尤其是在大学基层和学术事务上,淡化行政色彩,更多发挥学术力量运用学术的方式,包括研究、讨论、协商和评议的方式来处理教学和科研及相关事务,还是有很大空间的。

第三,完善党政学共治制度,强化大学学术组织特性。在我国现代大学制度中,党委和行政制度已非常健全,但教师参与治理制度还非常薄弱。新时期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应在如何更好地发挥教师的作用上下功夫,变两种力量治理为三种力量治理,建立党委、行政和教师共同参与治理制度,发挥教师在大学决策及执行过程的审议、绩效考核评估中的重要作用。没有学术力量作用的发挥,现代大学制度不可能扎根在学术基础上,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逻辑也不可能包括学术逻辑。

第四,进一步扩大开放办学,完善社会参与大学治理制度。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开放办学、社会参与主要涉及两方面,即社会参与办学和社会参与治理。二者既相联系又相区别,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社会参与办学机制建设的难点主要在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参与治理机制建设的难点则在大学。在党政统一治领导体制下,连教师参与治理都很难得到保证,更不要说外部社会组织参与了。所以,尽管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大学开放办学、加强社会参与,包括合作办学和参与治理,但就参与治理而言,成效非常有限。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将面临普及化的到来,高等教育与社会的联系将日益紧密,进一步扩大开放办学,加强社会参与,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不能忽视的主要任务。大学应当以更加开放的眼光和心态看待社会参与,不断强化治理理念,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治理制度,构筑大学办学与社会对接的桥梁,从而有效保证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当然,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任务绝不只这几个方面,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任务,包括非常重要的制度理念建设。制度理念建设不能孤立地进行,需要与其他具体制度建设相结合,在具体制度建设中贯彻和体现相应制度理念,将制度理念创新与践行结合起来,达到制度的形式与实质同生共荣,发挥现代大学制度应有功效。

三、新时期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主要路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路径。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已发生重大改变,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环境和条件更加有利,使命和任务有了重要变化,建设路径也应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

第一,加强顶层设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蓝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路径,缺乏整体蓝图设计,不同政策措施缺乏有效衔接,有“摸着石头过河”的意味。进入新时期,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应吸取前一时期的经验教训,加强顶层设计,绘制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蓝图、路线图和时间表,对未来现代大学制度发展图景有清晰的认识,从而明确不同阶段的建设任务和要求,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层层深入,形成系统、完整、协调和有效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

第二,落实法律精神,依法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应避免随机性,避免颠覆性的推倒重来。新时期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应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法制建设,使现代大学制度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备,各种制度之间更加衔接协调。同时,不断强化依法治教精神,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与法律规范的落实紧紧联系起来,任何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举措都应有充分法律依据和要求。由于我国缺乏学术共同体的大学传统,学术文化的共同信念在面对政治价值和行政逻辑时往往显得苍白无力,所以,现代大学制度的权威性并不能从学术文化的共同信念上获得,只能从国家高等教育法制获取。加强高等教育立法,落实法律精神,是保证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权威性和有效性的根本路径。

第三,建立共促机制,发挥党委、政府、大学和社会四方面积极性。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关涉党委、政府、大学和社会四大主体,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党和政府发挥了主导作用,大学和社会的作用比较被动。在继续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主动性的同时,调动大学和社会的积极性,让大学和社会更加积极主动参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顺理成章的事。为此,应建立四方共促机制,将党委、政府、大学和社会置于共治的框架下,使四方努力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不断深化。

第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加强学术力量的影响。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为社会培养数以千万计的创新创业人才,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现代化国家发展目标的实现已成为国家战略,为此,高等教育发展必须突破传统模式,现代大学必须回归学术逻辑。在现代大学制度中,党委、政府和社会都是高等教育发展涉及的外部因素,尽管它们对高等教育发展可能带来决定性影响,但所遵循的基本逻辑和所追求的根本价值并不能替代大学自身的学术逻辑和大学的内在价值。学术逻辑和大学的内在价值主要由教师所代表,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充分重视教师的作用,更好发挥学术力量的专业智慧,对党和政府、对社会都是有益无害的。


参考文献:

[1]别敦荣:《论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范畴》,《现代教育管理》2013年第10期。

[2]别敦荣、唐世纲:《论教授治学的理念与实现路径》,《教育研究》2013年第1期。

[3]统计公告:《国家统计局》,[2017-02-05].http://data.stats.gov.cn/search.htm?s=GDP.

[4]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统计出版社1999年版。

[5]别敦荣、徐梅:《去行政化改革与回归现代大学本质》,《中国高教研究》2011年第11期。

[6]别敦荣:《我国现代大学制度探析》,《江苏高教》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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